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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区16#高层学生宿舍、学院楼5建设工程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报告

2019-12-19499

 

2019 1219日,上海建桥学院根据《上海建桥学院临港新校区16#高层学生宿舍、学院楼5、大学生活动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的审批意见》(沪浦环保许评[2018]197)、《上海建桥学院临港新校区16#高层学生宿舍、学院楼5建设工程项目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上海市环保局滚球体育投注,滚球投注app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425 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上海建桥学院临港新校区16#高层学生宿舍、学院楼5建设工程项目,项目性质为新建,项目地址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建设内容为14层的学院楼和一幢15层的宿舍楼。建成后主要用于本校日常教学及学生生活居住。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84月由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审批通过,文号为沪浦环保许评[2018]197号。

项目主体工程于 2018427 日开工建设,于 2019 819日竣工。

本项目为普通高等学校日常教学及学生居住使用,且为学校规划建设的二期工程,污水排放均从校园原有市政管网排放,故无需另行申请排污许可证。

项目从立项到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457.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99万元,占总投资的0.48%

(四)验收范围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滚球体育投注,滚球投注app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沪环保评[2017]425 号):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效实施前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建设单位应在完成建设项目自主验收的基础上,编制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的水、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专项验收报告,并在公示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提出验收申请。目前,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生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修改完成,因此本次验收仅针对项目废气、废水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噪声排放达标情况以及固废处置情况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要求落实环保措施情况,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无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废气:

本项目全部建成后营运期间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学院楼5(珠宝学院)宝石加工实验室、玉雕实验室、陶瓷工艺实验室等实验室产生的粉尘,以及现有食堂新增人员用餐产生的油烟废气。

根据建设单位的设计方案和校区目前类似实验操作情况,学院楼实验室拟设置共约40个相关实验操作工位,对这部分实验操作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采用边加工边注水的方式,一个工位对应设置一个体积约5L的水桶,产生的石屑、粉尘均被水带走收入每个工位下的水桶中,可大大降低干粉尘量。含粉尘的废水在水桶中进行收集和静置沉淀,待固、液分离后,将上层清液倒出至实验室中可纳入校区市政管道的污水池,分离出的含水量较低的沉淀物与校区内已建成的同类实验室内产生固体废物一同委托浦东新区废弃物管理中心(市容环卫收费管理中心)处置,一般待水桶中废物收集较多时再进行清理。根据目前校区已建成同类实验室的情况,由于校内实验操作以认知技能为主,与专业技能培训、大规模批量加工生产有本质不同,且同时参加操作的学生人数少、操作效率低,相关加工实验产生的粉尘量和冲洗粉尘所用水量都极少,经妥善收集处置后,实验室加工粉尘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本项目新增人员餐饮均在校区已建食堂解决,校区食堂应改为采用油烟去除效率90%以上的设备,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84-2014)的要求,油烟排放量为60.1kg/a,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废水:

营运期新增的污废水主要是来自高层宿舍楼、学院楼5产生的生活污水,学院楼实验室清洗废水,以及现有食堂新增人员用餐产生的餐饮废水。

本工程全部建成后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0.29t/a,经油水分离处理后的食堂新增人员餐饮废水量为3.82t/a,水质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经本项目新建污水管道收集后排入校区污水管网。

实验室清洗废水主要是宝石加工实验室、玉雕实验室、陶瓷工艺实验室等产生的低浓度粉尘清洗废水,产生量约为95t/a,经沉淀后,绝大部分沉淀物可分离出去,剩余的浓度很小的浊水与校区其他污水一起排入校区污水管网。

校区污水经格栅过滤后排入方竹路、水华路市政污水管网,经沪城环路、申港大道、两港大道污水总管,最终纳入临港新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建设单位已取得上海临港供排水发展有限公司及临港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的纳管征询许可意见,本项目污水可纳入校区污水再全部进入市政污水管道。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污废水排放对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空调外机、生活水泵、排风机等噪声,校区内车辆行驶噪声,以及实验室切割机、玉雕机等加工设备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基本在60~80dB(A)之间。

根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校区均采用低噪声空调,所有空调均采用相应的隔振基础或减振垫等避震、减震措施,且空调安装符合《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9号),经距离衰减后对声环境影响不大。校区内部道路交通噪声多为轿车交通噪声,进入小区内的车辆行驶速度会自然放缓并进入地下车库,一般对校内声环境影响较小。另外,通过物业对车辆进出的管理,如设立限速禁鸣标记的警示牌、禁止鸣号和高速行驶、统一进入地下车库等,可进一步减小进出车辆对校内人员正常生活的影响。

本工程宿舍楼水泵和排风机均拟设于地下一层专用设备房内,不与宿舍直接相邻,墙体选用隔音较好的钢混结构,经设备房墙体及楼板等建筑隔声后,地面处声级很小,不会对宿舍楼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

学院楼5(珠宝学院)实验室加工设备均置于室内,实验室内实验操作以认知技能为主,与专业技能培训、规模生产有本质区别;实验操作时同时参加的人数少,操作率较低,且操作时间不连续,对室外环境影响小;实验室夜间不进行实验操作,无夜间噪声影响。

本评价采用点声源几何发散模式对其噪声影响进行计算,预测学院楼5设备噪声对校区南厂界及周边学院楼的影响。由计算结果可知,本工程学院楼5(珠宝学院)对校区南厂界、公共教学楼和学院楼1的噪声贡献值分别为49.3dB(A)35.8dB(A)34.8dB(A),公共教学楼和学院楼1所受噪声影响经各建筑物墙体等屏蔽后,室内所受影响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新建项目边界(厂界)噪声评价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校区南厂界处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昼间排放限值要求。另外,在实际教学操作过程中,各实验室相关操作实验课程安排更加分散,能够同时开启的设备数量更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更小。

为进一步减小本工程新建项目设备噪声对工程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还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采购设备时,优先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分体空调外机设置隔声屏障,基座增加减震垫块,减轻设备震动对建筑物及外环境的影响,风机出风口安装消声器;教学、实验操作时尽量减少门窗开启,对实验室内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护,以免设备带故障运行,必要时通过安装双层隔声窗、设备加装隔声罩、基座增加减震垫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工程空调外机、生活水泵等公用设施设备和实验室加工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

固体废物:

本工程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办公垃圾以及实验室的废弃边角料、石屑、蜡屑等,另有食堂新增用餐人员产生的餐饮垃圾(含废弃油脂)。

1)一般生活垃圾、餐饮垃圾

一般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主要为废包装、废纸、果皮等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的废弃包装、废旧物品,产生量约为658.5t/a,可回收利用性强,如储放不当或收运不及时会影响环境卫生;餐饮垃圾主要是本项目新增人员在现有食堂餐饮时产生的食物残渣、油水分离器分离出的油脂,产生量共约7.1t/a

校区内已设置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本项目生活垃圾与校区其他生活垃圾一同分类收集至生活垃圾容器内,食堂餐饮垃圾和废弃油脂由专用容器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含废弃油脂)一并委托浦东新区废弃物管理中心(市容环卫收费管理中心)定期清运,该单位为校区提供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日清服务,可及时对校区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置。运输过程应采取密闭运输,防治撒落,由专人负责垃圾清运工作。

2)其他固体废物

实验室固体废物包括废瓷品、铜材和玉石边角料、蜡屑、石屑及废电子零部件等,产生总量约200kg/a。其中,废瓷品、铜材和玉石边角料约120kg/a,蜡屑、石屑约50kg/a,废电子零部件约30kg/a,均为一般工业固废,在实验室内按需设置容积约60L的暂存桶分类存放,由浦东新区废弃物管理中心(市容环卫收费管理中心)每周定期清运处置。

综上,本工程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方式切实可行,本工程固体废弃物对区域环境无明显影响。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一致,各项环保措施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加以落实到位,做到了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经核实,建设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规定的不予验收通过的九种情形,验收组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要求。

六、后续要求

项目在验收后,应加强污染物排放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上海建桥学院临港新校区16#高层学生宿舍、学院楼5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1

王华林

上海建桥学院

项目负责人

38128033

2

张业盛

上海建桥学院

基建办负责人

38138032

3

覃程骏

上海建桥学院

项目联系人

58137866

4

王景晋

上海建桥学院

工程师

68130027

 


环保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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