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发〔2023〕10号 |
学生处滚球体育投注,滚球投注app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综合测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按照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根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及学校有关规定,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记分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得出学生在校综合成绩。综合测评的成绩,作为学生参评奖学金、先进个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时的主要依据。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已经结束,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2),认真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
一、测评依据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2)
二、测评流程
(一)各班级成立测评小组,收集、整理学生平时表现的原始材料和记录,对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SJQU-WI-XS-019(A2)相关要求,进行德育、智育、体育分的计算;
(二)将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在班级层面进行公示;
(三)各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统计表》SJQU-QR-XS-090(A0),报学院汇总;各二级学院汇总并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处备案。
三、测评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综合测评工作的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它当作推动班风、学风、校风的大事来抓。各班要成立由辅导员主持,班长、团支部书记、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由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级评分工作。
(二)每次测评开始时,要在全体学生中进行一次动员,讲明测评意义、评价方法等,切实让每个学生端正测评态度,教育学生正确评价自己和评价别人,实事求是,使测评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学生实际情况。
(三)为了公平、客观地做好综合测评工作,各班应建立健全学生平时表现的考核、管理制度,由辅导员、学生干部搜集记录学生平时表现的原始材料。
(四)如有班级发生辅导员变更的,各学院应指导、督促新老辅导员做好测评工作相关资料和数据的交接工作。
四、测评时间
各二级学院应在3月23日前完成测评及公示,并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统计表》SJQU-QR-XS-090(A0)纸质版递交学生事务中心22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2088@gench.edu.cn邮箱。
上海建桥学院 |
2023年5月24日 |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 | 2023年5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