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 |
学生发〔2020〕15号
滚球体育投注,滚球投注app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滚球体育投注,滚球投注app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当代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滚球体育投注,滚球投注app大力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沪学助〔2020〕13号)要求,今年继续在我校学生中深入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相关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等,在广大青年学生中普及征信知识、金融知识,引导他们珍爱信用、理性借贷、理性消费、诚信还贷,提高他们的征信意识、金融意识、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他们诚信做人,诚信做事,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荣辱观、价值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形式
各学院围绕诚信主题开展教育活动,包括必选形式和自选形式。
(一)必选形式
必选形式为:
1.召开主题班会。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开展一次诚信主题的班会,由辅导员对全体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今年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中,各学院要创新工作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APP等载体,开展线上班会。各班级应当做好班会记录。
2.组织受助学生参加“2020年上海建桥学院诚信及资助知识问答”。参与对象为全校受到资助的学生。答题成绩将作为下一学年评定部分资助项目时的参考。参与方式为:扫描图片中的二维码(见附件),进行作答。答题截止日期:2020年6月30日。我们将在首次作答全部答对的受助学生中抽取100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自选形式
各学院围绕诚信主题,自行安排活动,例如举办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内容丰富、特色鲜明的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各学院应做好活动方案,撰写活动小结。
二、诚信教育主要内容
各学院开展班会及其他形式的诚信主题活动,其中诚信教育的内容应包含以下方面:
1.诚信认定受助资格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上海市教委的相关安排,自2020年9月起,困难认定的方式已发生改变,《困难认定申请表》不再经当地民政或相关部门盖章,学生对所填相关内容作书面的诚信承诺,学校将通过量化指标体系进行测评。学生应当诚信申请困难认定。诚信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和受助的基本条件之一,一旦不诚信行为属实,将失去评优和受助资格。
2.诚信还贷
所有学生应当重视个人征信,防范金融风险,远离不良网贷。贷款学生毕业后应诚信还贷;如遇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应及时提供给贷款经办银行。
3.诚信考试
诚信考试是良好学风、教风、校风的重要体现,是营造规范有序、健康向上考试环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考试公正、公平的重要保证。各学院应通过诚信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知考规、懂考纪、讲诚信,筑牢纪律防线,加强自我约束,规范考试行为,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迎接即将到来的各项考试。
4.诚信缴纳学费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明确规定,“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在校学生应按学校规定,按时缴纳学杂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有困难无力一次性足额缴纳全部费用的,应按学校要求办理缓交手续。
5.诚信学习
学生在校期间应当诚信学习,不抄袭他人作业或论文等。《上海建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在学习或学术活动中,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者,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6.诚信提供各类材料
学生在办理各种事务过程中,遇到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材料需要有关人员签字的,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伪造他人签字、开具假证明等欺骗行为。以上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7.诚信打卡
疫情期间,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建桥i健康”平台如实进行健康打卡。所有同学都应该积极响应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相关信息,不得故意隐瞒。
三、活动成果资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于6月30日前,将以下活动成果资料报送至学生处:
1.各学院遴选高质量的班会记录和相关照片,择优报送给学生处。其中,商学院推荐报送班会记录不少于2份,班会照片不少于4张;其他学院推荐报送班会记录不少于1份,班会照片不少于2张。
2.各学院提交书面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视频等活动影像资料。
以上资料通过邮件发送给学生处施老师。
四、评比与奖励
1.聘资助育人导师
诚信主题教育活动是学校资助育人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处将在每个学院(系)聘资助育人导师1名,经学院(系)推荐,学生处审核通过者颁发聘书,负责对学院资助育人活动进行策划、指导和协调。
2.评选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学生处组织评选一批诚信主题教育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由各学院根据名额推荐报送。
3.设优秀组织奖
根据本次活动开展的质量,学生处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奖2-3名,以学院为单位,评选条件如下:
(1)学院受助学生答题参与率为90%以上;
(2)学院推送的班会记录质量较高;
(3)学院开展的自选活动有一定的新意、亮点和特色,活动成果资料报送及时。
学生处将对获得优秀组织奖的二级学院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用作学院学生资助育人活动的经费支持。
附件:2020年上海建桥学院诚信及资助知识问答二维码
上海建桥学院学生处 |
2020年6月15日 |
学生处 2020年6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