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员工:
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从即日起,请大家及时自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电子税务局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根据税局错峰办理时间安排,我校申报期为4月1日---4月15日,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请大家予以重视!
2021年始,因税务扣缴单位为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请有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项的教职员工自行进行修改扣缴单位。
专项附加扣除扣缴单位修改流程:
①个人所得税APP 首页
②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③点击扣除项
④填报详情 修改
⑤修改申报方式
⑥扣缴单位改成“上海建桥学院有限责任公司”
⑦原因选“其他原因”
财务咨询电话T:68197863(校内短号7836)
财务处
2021年4月1日